【原文】

相識於偶然

有位男孩子在電郵上說,他和女朋友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相識,卻不是循著「介紹」、「同事關係」等途徑而開始戀情,所以他便覺得很不正常、很不自在了。

其實,我們都對這種「相識於偶然」的愛情存有偏見。

如果你去告訴別人,你和女朋友是在巴士上或落D偶然相識的,繼而發展感情的,你一定會聽到很多異樣的批評或者苦口婆心的規勸。而身為當的,就像你,心裡也會有怪怪的感覺,甚至懷疑自己是否遇上不可靠的錯愛。對那段感情能否結果就更抱懷疑態度了。

反觀在外國,男男女女皆可以在任何場合、任何機會下,自然地打招呼,自然地結識、相戀,甚至結婚。為甚麼同樣情況發生在我們東方人身上,卻總會受到非議呢?

我想,那是因為我們的民族較為拘謹含蓄吧! 尤其對於戀愛這回事,總比較相信「親戚介紹」、「朋友介紹朋友」等方式,更視作正當的途徑。而不知底蘊的陌生人,一律被視為「危險人物」,至於是否真的危險呢?那就有待觀察了。

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,其實很無謂,卻足以累死人。就像電郵上的男孩一樣,給視戚朋友一致不看好的情況下,心志動搖也是無可厚非的,況且一定有更多的人抵受不住壓力,將一段美好的緣分白白犧牲掉。

事實上,一對男女如何相遇對將來在感情上和婚姻上的幸福有何影響呢?一個在尖沙咀認識和經熟人介紹而認識的情人,只要兩人真心相愛,真心相守,本質上也沒有兩樣的。

拘泥於相識的方式,一來,會使你的選擇減少;二來,你縱使有選擇也未必是最佳選擇。

最重要的是,緣分根本就是無法被設定的,它永遠在你意料之外才出現。

如何認識對方,問題並不重要。如何培養認識後的感情,才奠定了日後幸福的真正路線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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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edited 2000/01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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