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有些人硬要說,與陌生人一個眼神,已經是愛情。
在巴士上和他對望了一眼,已經可以懸念一生。
在車站月台上和他擦肩而過,就愛上了他。
在派對上驚鴻一瞥,勝過一生相聚。
愛情不是這麼兒戲吧
?我從來不相信這是愛情。也許,你曾在巴士上跟一個陌生人並肩而坐,那一刻,你對他有了些奇妙的感覺,但那不是愛情。
E說,年少時候,他天天在同一個巴士站碰到一個女孩子,那班車通常都擠滿人,他們常常在車廂內被其他人擠在一起,天天如是。
一天,車廂又如常擠滿人,他和女孩坐在巴士下層最後一排,兩個人被來在中間,身體互相緊貼著,當其他人都下車了,後排只剩下他兩個,女孩竟然依舊緊貼著他,沒有移開,他也緊貼著女孩的身體。到了終站,兩個人才分開,各自下車,而且也沒交談過半句。那天以後,害羞的他,不敢再在那個巴士站上車。
這是愛情嗎?這只是奇遇。
如果你認同佛洛姆所說,愛情是一項意志、一項決心、一項允諾,那麼,愛情決比那些奇遇深刻得多。
奇遇沒有痛苦,愛情卻有。
Last edited 2000/01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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